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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機中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7-01-08 20:38:00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推薦車型目錄中機中心

  


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車輛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

  為做好《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裝〔2016〕377號)、《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等文件的落實工作,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報資料的受理和審查工作。經請示主管部門同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報要求

  汽車生產企業通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目錄》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網址:http://gonggao.org.cn: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申報資料應包括:

  (1)企業承諾書(見附件1);

  (2)《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 (見附件2);

  (3)車輛主要技術參數;

  (4)產品檢測項目(見附件3);

  (5)其他證明資料。

  二、產品技術要求

  申報《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應符合以下相關要求:

  (1)應符合《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裝〔2016〕377號)和《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的相關技術要求;

  (2)非快充純電動客車、快充純電動客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需分別滿足“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和“燃料電池汽車純電續駛里程”的要求,相關試驗方法應按照《動力電池、燃料電池相關技術指標測試方法(試行)》(見附件4)執行;

  (3)新能源汽車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設和完善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測平臺;客車產品應符合《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申請《目錄》時,企業應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或產品安全監管承諾書(見附件5);

  (4)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的要求不適用于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5)在燃氣汽車氣耗限值標準出臺前,燃氣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暫不考核節氣率的要求;

  (6)非快充型電池+快充型電池電電混合純電動汽車按非快充純電動汽車相關要求考核。

  三、申報程序

  (1)企業應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及企業承諾書,并將網上提交后的申請書及承諾書打印(加蓋企業公章并由企業法人簽署,一式兩份)后,郵寄至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2)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收到企業資料并核對無誤后,開通企業的推薦車型申報系統。2016年已提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及企業承諾書的企業,如企業基本信息、生產條件和能力未發生變化,可直接申報產品;

  (3)企業通過“推薦車型申報系統”進行產品申報,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受理推薦車型申報資料后,開展相關技術審查工作;

  (4)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定期將審查結果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實施日期及其他

  (1)《目錄》申報受理審查工作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另依據《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的有關要求,2016年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業應按照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

  (2)列入《目錄》的企業,其企業承諾書應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3)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時,企業應主動重新提交相關資料。

  五、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二區7號樓403

  郵政編碼:100070

  聯系電話:010-63703360,63702958

  傳真電話:010-63702993

  

中機械中心圖片111.jpg

  致。

  2.2 測試步驟

  室溫(25℃±2℃)環境下,按照如下步驟測試:

  1)按照企業規定的且不小于I3(A)的電流放電至企業規定的放電終止條件,靜置不小于30min;

  2)按照企業規定的充電方式充電至企業規定的充電截止條件(充電時間不大于8h),靜置不小于30min;

  3)重復步驟1),計量放電容量Q0(以Ah計);

  4)按照企業規定的最快充電方式(該充電方式應不高于GB/T 31484-2015的6.1.1.3使用的充電方式)充電至80%SOC(SOC值為電池管理系統上報數值),靜置30min,計量充電時間t(以s計);

  5)按照步驟1)相同的電流放電至20%SOC(SOC值為電池管理系統上報數值),靜置30min,計量放電容量Q1(以Ah計),如果Q1低于0.55 Q0,則終止試驗;

  6)重復步驟4)~5)10次,如果測試過程中測試對象溫度超過企業規定的最高工作溫度,則終止試驗;

  7)取步驟6)10次充電時間t的平均值taverage,并計算測試對象最大充電倍率CR(以C計),計算公式如下:

  3、燃料電池系統(發動機)額定輸出功率測試方法

  按照GB/T 24554-2009 第7.4條規定的方法測量燃料電池系統(發動機)額定輸出功率。在測試過程中測試對象額定輸出功率波動應在標稱值的±5%范圍以內。

  4、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續駛里程測試方法

  4.1測試對象

  測試對象為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包括燃料電池乘用車、客車和貨車。

  4.2測試條件

  1)在(5~32)℃環境溫度下進行室外試驗,在(20~30)℃的室溫下進行室內試驗;

  2)機械運動部件用潤滑油黏度應符合制造廠的規定;

  3)車上的照明、信號裝置以及輔助設備應該關閉,除非試驗和車輛白天運行對這些裝置有要求;

  4)除驅動用途外,所有的儲能系統應充到制造廠規定的最大值(電能、液壓、氣壓等);

  5)試驗駕駛員應按車輛制造廠推薦的操作程序使燃料電池和動力蓄電池在正常運行溫度下工作;

  6)試驗車輛需按制造廠的規范進行磨合,且磨合里程不小于300km;

  7)車輛試驗載荷應按照GB/T 18386-2005 3.2的試驗質量裝載;

  8)儲氫系統壓力為制造廠規定的額定壓力,儲氫系統溫度為(20~10)℃;

  9)對于裝有動力電池且動力電池參與驅動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其動力電池系統SOC狀態調整至(50±10)%。

  4.3測試步驟

  1)M1和N1類車輛按照NEDC工況法,其他車輛暫按(40±2)km/h等速法,在底盤測功機或試驗道路上進行;

  2)結束試驗循環的標準:滿足GB/T 18386-2005 4.4.3條件,或氫氣壓力報警;

  3)試驗結束后,記錄試驗車輛駛過的距離D,用km來表示,測量值按四舍五入圓整到整數,該距離即為測量的續駛里程。


  附件5:

新能源產品安全監管承諾書

  我公司鄭重承諾:

  1.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設和完善新能源汽車企業監測平臺;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內產品按文件規定提交相關檢測報告;

  2.《公告》內未采用三元鋰離子動力電池的純電動客車產品申報《目錄》,應在2017年7月1日前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檢測報告;

  3.對已列入《目錄》但未能按上述時間節點提交合格檢測報告的產品,我公司承諾不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4.如不能履行承諾或違反相關規定,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門對本企業采取的暫停企業或產品公告、暫?;蛱蕹嚓P目錄,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法律糾紛等全部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法人簽字(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稿件來源: 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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