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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融資遇瓶頸 “互聯網+”助力破局

發布時間: 2015-09-18 17:04:15    來源: 電池中國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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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業的回暖帶動了大多數光伏企業在2015年上半年打出業績“翻身仗”,然而,自2013年我國光伏產業回暖以來,光伏融資饑渴癥再度浮現。

 

  行業的回暖帶動了大多數光伏企業在2015年上半年打出業績“翻身仗”,然而,自2013年我國光伏產業回暖以來,光伏融資饑渴癥再度浮現。專業人士透露,光伏產業可抵押資產規模的增長遠遠落后于融資需求的增長,融資難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互聯網+”帶來的融資創新模式將為光伏企業以及整個可再生能源產業帶來不可估量的影響。

  融資難成為光伏發展的瓶頸

   據報道,中國太陽能光伏企業今年需要籌集數百億美元的資金才能實現預期的產能擴張,該消息引起了光伏行業的廣泛關注。

  事實上,隨著2015年17.8GW新增電站規模目標的公布,國內的光伏市場勢必將迎來新一輪的發展。但大規模電站建設的背后,需要的是大規模的資金支持。光伏產業,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發展面臨的融資瓶頸已經是業內不爭的現實。

  據了解,在中國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下,分布式光伏電站一直未能被認可為一種能夠獨立產生現金流且較為穩定的資產,分布式光伏電站、尤其是中小企業電站的融資,十分艱難。

  此外,我國金融市場能夠提供給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的融資形式非常單一。雖然存在政府支持資金、銀行貸款、債券、定向增發等形式,但是實際上大多數項目仍然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目前,部分商業銀行態度雖已有所轉變,開始向光伏企業發放流動性貸款和短期貸款,但對于大部分分布式光伏項目而言,目前的融資渠道仍然大多源自銀行貸款,融資渠道依舊非常單一。

  另外,鑒于前一輪光伏產能盲目擴張,導致大面積投資石沉大海,金融機構對于光伏產業,尤其是對上游制造業的投資,普遍持謹慎態度。眾所周之,光伏電站的發電周期在20年以上,貸款年限在10年以上,但是光伏電站的特性讓光伏電站的收益很難在短期體現。不僅如此,電站目前的監管也讓資金望而卻步。很多時候,銀行或投資人對于項目的實際運營情況無法掌握,這就加大了投資風險。這些無疑更增加了融資的難度。

  “互聯網+”助力破局分布式光伏融資困境

  目前,如何破局光伏產業的融資困境已經成為關乎中國光伏產業能否騰飛的關鍵因素之一。隨著全球可再生能源日新月異的發展,光伏企業不能被動等待銀行的“施舍”、錯失發展的良機,而應主動尋求“破局”。

  作為最為活躍的市場中堅力量,活躍在東部省份的數以萬計的民營企業不僅是最需破局融資瓶頸的,也是最有潛力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光伏融資創新的生力軍。而在眾多與互聯網金融結合的嘗試中,眾籌、資產證券化、PPP等都是值得探索的融資新模式。

  據了解,眾籌是一種對接個人投資者、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的模式,也是光伏企業尋找融資解決方案的一個重要的突破口,因此被認為是自發自用比例高的光伏項目融資良方。眾籌作為一種融資渠道,具有利率較高、融資期限較短等特點,適合眾籌渠道融資的光伏項目需要具備收益率高的條件。因此那些電價高、發電量大、自發自用比例高的分布式發電項目是可以嘗試眾籌渠道融資的。同時,由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率相比常規的P2P項目仍然不夠高,但其收益長期穩定,因此就需要對接的眾籌平臺提供較低的融資成本和相對較長的融資期限(分布式光伏一般回收期都在5-7年)。

  當前,股權眾籌(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也成為了市場關注的焦點。2015年8月7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股權眾籌”的界定、管理都做了厘清。業內人士表示,《通知》的出發點在于糾正市場上違法、違規的行為,為互聯網金融,特別是股權眾籌的健康發展營造有序的市場環境,因此對于股權眾籌來說是一個非常利好的消息。目前,包括京東、阿里巴巴等互聯網巨頭投身互聯網金融,甚至試水眾籌,搭建平臺。在新規頒布之后,包括這些巨頭在內的融資平臺拿到準入門檻牌照,可以預期,股權眾籌將爆發巨大的潛力,光伏電站融資模式將出現顛覆式變化。

  據了解,由于資產證券化融資對企業主體資質的要求相對較低,即使資信不高的企業,只要有優良資產及其帶來的穩定現金流,就可以設計資產證券化產品,因此業內普遍認為資產證券化是未來光伏電站融資的主流趨勢。如果資產資信評級高,則融資成本可能接近甚至低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融資期限可以根據證券化資產及其收益狀況、融資方意向而定,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類固定收益類投資品種,并在基礎資產上進行產品創新,設計分級產品,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需求。分布式光伏電站在產生穩定現金流后,能夠證明自身資產價值,電站資產的證券化有望大規模推廣。

  此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也不失為可以嘗試的融資模式。作為政府與社會資本為提供公共產品建立合作關系的模式,PPP被視為化解地方政府債風險、減輕財政壓力的重要手段。PPP模式一般采用項目融資模式,還款來源是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及形成的資產,并根據未來現金流的風險、權益債務比率而改變,出資人包括社會資本、銀行等。而傳統的公司融資模式,則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資產。由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兼具市政設施項目投資規模大、合同長期關系清晰、有長期穩定需求以及還款來源出自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等特點,也非常適合以PPP的模式進行融資。

  總之,隨著越來越多的利益相關機構認識到“互聯網+”以及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潛力,不遠的將來,憑借“互聯網+”帶來的融資創新模式,分布式光伏電站能夠通過眾籌、固定收益基金以及PPP等更多的融資模式解決其長期存在的融資困難問題,這將對于光伏企業以及整個可再生能源產業將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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