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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新政匯總 多條動力電池回收相關政策出爐
發布時間:2018-08-01 09:59:00

2018年7月新政匯總 多條動力電池回收相關政策出爐


2018年7月即將結束,此前工信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開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本月國家層面共有9個新能源相關政策出臺,地方層面則有廣東、廣州、北京、上海等多地出臺的相關政策共21個。在此電動汽車資源網對7月份的新能源汽車行業政策進行匯總,供大家參考:


國家層面: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國務院發布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計劃中第四點第十五條提到,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80%;重點區域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第八條第三十一點提到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


1、發改委:2025年底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免收容量電費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第六大點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中提到,要利用峰谷電價差、輔助服務補償等市場化機制,促進儲能發展。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并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此外,還表示2025年底前,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2、發改委出臺通知 全面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幾個主要內容,分別是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加快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


3、汽車產業投資管理征求意見 增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項目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發改委就《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相比5月公示的意見稿,7月4日所公示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更加細化,并增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項目。


意見稿指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重點發展動力電池高效回收利用技術和專用裝備,推動梯級利用、再生利用與處置等能力建設。


4、交通部發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


7月10日,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推廣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應用。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車及城市配送等領域新能源車保有量達到60萬輛,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5、財政部等四部門: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將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4;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5;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后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6。


6、工信部發布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 8月1日起執行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工信部節能司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表示,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規定施行之日(2018年8月1號)起,對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施溯源管理。


規定施行之日(2018年8月1號)前已獲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延后12個月實施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維修等過程中使用未按國家標準編碼動力蓄電池的,應提交說明。汽車生產企業(含進口商)對已生產和已進口但未納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在本規定施行12個月內將相關溯源信息補傳至溯源管理平臺。


規定施行之日(2018年8月1號)起,對梯次利用電池產品實施溯源管理。電池生產、梯次利用企業應按照《關于開通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備案系統的通知》(中機函〔2018〕73號)要求,進行廠商代碼申請和編碼規則備案,對本企業生產的動力蓄電池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標識。


7、工信部等七部門: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工信部、科技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確定京津冀地區、山西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青海省、寧波市、廈門市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為試點地區和企業。通知從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區域協作、統籌推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創新商業模式、統籌產業布局和規模、強化科技支撐、抓好項目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加強過程管理、做好宣傳解讀幾個方面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


8、《堅決打好工業和通信業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發布 支持推廣新能源汽車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工信部發布了《堅決打好工業和通信業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計劃提到,要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行為,撤銷相關企業車輛產品公告。配合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快淘汰老舊車,2020年底前,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運營中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成渝地區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鼓勵清潔能源車輛、船舶的推廣使用。


計劃還指出,支持推廣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聯合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達到80%。


地方層面:


1、廣東發布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通知 充電服務費最高0.8元/千瓦時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廣東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提到,全省各類已安裝獨立電表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均免收基本電費,各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最高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8元,原上限低于0.8元的地方可繼續執行原有政策及標準。


2、廣西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總產值300億元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廣西近日發布《廣西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到2020年,廣西工業創新驅動支撐增強,協調發展成效初顯,產品高端化加快,產業結構趨向合理,要素產出效益提升,綠色發展能力凸顯,初步形成工業高質量發展新體系。


新能源汽車方面,廣西將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規?;⒅匾悴考镜鼗?、關鍵技術自主化,加快發展電池、電機、電控核心部件及零部件,提高關鍵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發展新能源汽車政策,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加快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加快把柳州、南寧、貴港、桂林等地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新能源汽車研發制造基地。到2020年,實現總產值300億元。


3、河北發布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專項項目通知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組織申報新能源與智能電網裝備、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制造發展專項項目的通知》(冀發改高技〔2018〕910號),通知中提到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的申報方向為:動力電池、汽車電機電控、燃料電池汽車、智能網聯汽車。


4、廣州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發布 國補加地補不得超過汽車售價的60%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7月19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廣州市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規定,在廣州市推廣新能源汽車,取得中央財政購車補貼資金(以下統稱國家補貼)后,經審核給予地方財政購車補貼資金。


除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不超過國家補貼1:1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外,對續航里程電池能量密度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按照不超過國家補貼1:0.5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對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按照不超過國家補貼1:0.3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且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的60%。


5、11月起佛山市更新或新增的網約車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佛山市交通運輸局將啟動《佛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暫行辦法》修訂程序,從2018年11月1日起,所有申請從事經營網約車的個人或單位,均須依照修訂后的《佛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暫行辦法》中對網約車的車輛標準和條件,使用新能源車輛。


6、7月1日起 深圳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調整為0.80元/千瓦時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深圳發布《關于調整我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的通知》,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自 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調整為0.80元/千瓦時。


7、北京發布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 按中央1:0.5補助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近日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經信委發布《關于調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補助,相關技術要求參照《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執行。對私人購買新能源小客車不作運營里程要求,對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在車輛運營滿2萬公里后,給予市級補助。新能源環衛車、新能源公交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市財政補助。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8、北京順義2018年新能源車地補傾向高續航 最高補貼5.75萬元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北京順義區發布《順義區2018年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實施細則》和《順義區2018年電動汽車公用充電設施補貼實施細則》。置換補貼實施細則規定,對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小客車及專用車(包含貨運車輛及機場內專用車輛)予以補貼。新能源汽車售價不高于生產企業向社會公布的市場指導價。政策規定,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政策執行。(國家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在國家、北京市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基礎上,順義區對符合條件的燃油車主置換新能源汽車給予如下補貼:


1.續航里程150(含)-300公里的車輛,按照車輛終端售價的3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5萬元。


2.續航里程300(含)-400公里的車輛,按照車輛終端售價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3.續航里程400(含)公里以上的車輛,按照車輛終端售價的57.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75萬元。


4.機場內專用車輛不做續航里程要求,按照車輛終端售價的57.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75萬元。


9、北京順義區發布公用充電設施補貼細則 最高補貼項目投資的30%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北京市順義區發布了《順義區2018年電動汽車公用充電設施補貼實施細則》,細則規定,順義區2018年電動汽車公用充電設施補貼對象為在順義區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公用充電設施的服務運營企業。


補貼范圍為:


一、在順義區行政區域范圍內建設、運營的符合標準的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


二、在首都機場內建設、運營的服務于機場服務車輛的充電設施。


補貼標準為:


一、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要求的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可申請不高于項目總投資30%的區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


二、新能源汽車使用順義區境內公用充電樁進行充電給予充電服務費用50%(最高不超過0.4元/千瓦時)的補貼。


10、上海發布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 支持推廣新能源汽車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上海發布了《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通知提到,2018-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于4.3萬輛、5萬輛、6萬輛。新增、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車比例大于80%。還要加大出租、物流、環衛、郵政等行業新能源車推廣力度。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中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半徑中心城區小于1公里,外環以外區域小于2公里;到2022年,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市內貨運等行業新增車輛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11、江門發布充電設施補貼辦法 2016至2020年建成充電樁可獲補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江門發布了《江門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管理及發放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辦法規定了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符合《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要求,2016-2020 年建成并竣工驗收、接入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的專用充電設施和公用充電設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車充電樁)或 2016 年至 2018 年 2 月前建成并竣工驗收、但不具備接入平臺能力的專用充電設施和公用充電設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車充電樁)。


補貼對象包括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交流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微型便捷式充電設施(微型充電插座等)等。補貼標準如下:


(一)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竣工驗收充電設施,按照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 550 元/千瓦的標準執行,交流充電樁、微型便捷式充電設施(微型充電插座等)100 元/千瓦的標準執行。


(二)2019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竣工驗收的充電設施,按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 300 元/千瓦、交流充電樁、微型便捷式充電設施(微型充電插座等)60 元/千瓦予以補貼。


12、瓊海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瓊海發布了《關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及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提到,電動汽車(不區分車型)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75元/千瓦時(不包含電費)。換電服務費標準暫不制定,在換電服務費標準制定前運營的,服務費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


用電收費方面,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的“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用電價格。


13、南京調整充換電服務收費 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1.68元/千瓦時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南京市物價局發布《關于調整純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提到,調整純電動客車(12m)充、換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分別上調每千瓦時0.12元、每公里0.16元、每千瓦時0.12元。調整后的純電動客車(12m) 充、換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最高收費標準分別每千瓦時1.46元、每公里2.00元、每千瓦時1.68元。 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換電服務最高收費不作調整,仍為每公里0.68元。


14、蘇州發布純電動客車(12m)充電服務價格 最高1.56元/千瓦時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蘇州市物價局發布了《關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純電動客車 (12m)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通知提到,對純電動客車(12m)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價格1.56元/千瓦時。


15、蘇州發布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 最高2.04元/千瓦時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蘇州市物價局發布了《關于核定2018年第三季度我市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對純電動汽車(7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最高價格2.04元/千瓦時。


16、寧波發布2018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 按中央1:0.5補助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寧波發布了《關于寧波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資金補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寧波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的對象是本市新能源汽車資金補助的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法人用戶。補貼標準為,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同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5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其中新能源專用車和貨車每輛補貼最高不超過1.6萬元。用于租賃的新能源汽車按照上述標準的25%給予地方配套補貼。


17、紹興發布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 按中央1:0.5補助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浙江紹興發布了《紹興市區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辦法》,辦法提到,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助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助,在紹興市區投資建設充電設施項目的,按充電設備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


18、廈門新建停車場須配備充電樁 安裝預留比例最低20%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廈門發布了《廈門市2018年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提到,根據廈門市電動汽車及其它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充電基礎設施,推進公共停車設施與充電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新建公共停車設施應當配套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裝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20%,同時鼓勵既有停車場(位)安裝充電設施并應滿足汽車充電的用電容量要求。


19、漳州發布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2020年建成6000個專用充電樁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漳州市城鄉規劃局發布了《漳州市中心城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草案),規劃提到,至2020年漳州市中心城區將初步建成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的充電設施體系,具體細化為:


1.建成6000個專用充電樁。其中公交車充電樁250個,出租車充電樁160個,公路客運充電樁80個,專用車充電樁2400個。


2.建成4座城市公共充電站。


3.建成800個社會公共充電樁,核心區服務半徑不超過0.9千米。


4.構建高速服務區的城際快充站網絡。


20、宜昌市城區貨車限行 包括新能源貨車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宜昌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貨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到,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宜昌城區將實行貨車限制通行,并按車輛類別或用途分層次限制。新能源貨車參照本通告執行,軍警貨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環衛作業專用貨車、灑水車在執行任務或作業期間不受本通告限制。


21、再添一城 濟南發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辦法


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濟南發布了《濟南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出,測試車輛是指申請用于道路測試的智能網聯汽車,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和專用車。測試車輛應在封閉道路、場地等特定區域進行充分的實車測試,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省、市級政府發布的測試要求以及測試主體的測試評價規程,具備進行道路測試的條件。


測試駕駛人應具備多個條件,如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無滿分記錄,最近1年內無超速50%以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無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記錄等等。


稿件來源: 電動汽車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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